证监会向经纪行发出限制通知书以冻结与涉嫌内幕交易有关的客户帐户

10.03.2018  03:20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向盈透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盈透证券)发出限制通知书,禁止其处理一名客户帐户(该客户帐户)内的若干资产。该客户帐户与2017年5月22日至6月15日期间就华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份进行的涉嫌内幕交易有关(注1至3)。

盈透证券并非证监会今次进行调查的对象,且已配合证监会正在进行的调查。有关限制通知书并不影响盈透证券的运作或其他客户。

有关通知书禁止盈透证券在未取得证监会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处置或处理、辅助、怂使或促致另一人处置或处理该客户帐户内的任何资产,包括:(i)订立任何证券的交易;及/或(ii)处理证券及/或现金的任何提取或转移或因处置证券而产生的款项的任何转移;及/或(iii)按该客户帐户的任何获授权人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的指示处置或处理任何证券或现金;及/或(iv)辅助另一人以指明方式处置或处理任何有关财产。该经纪行若接获任何上述指示,亦须通知证监会。

证监会认为,就维护投资大众的利益或公众利益而言,发出有关限制通知书是可取的做法。

备注:

  1. 证监会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04及205条发出有关限制通知书。
  2. 华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华熙)于2008年10月3日以配售及公开发售的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主板上市。该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下午1时暂停股份买卖。2017年6月19日,华熙与创隆发展有限公司(创隆)发布联合公告,当中载列创隆拟以协议安排方式将华熙私有化的要约。华熙私有化后,于2017年11月1日被撤销上市地位。
  3. 盈透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进行第1、2及3类受规管活动的法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