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表第三季度报告

17.02.2017  15:38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发表 《季度报告》 ,总结2016年10月至12月期间的重要发展。

重点工作包括启动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及证监会与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就基金互认安排签署协议。

季内,证监会就建议加强资产管理业规管及销售时的透明度展开公众谘询,并就核心职能主管措施发出通函,旨在厘清持牌机构高级管理层的问责性。证监会亦发出另外两份通函,以便厘清持牌机构及人士现时为客户提供合理适当建议的责任及提供相关指引。

此外,证监会宣布正联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密切注意供股及公开发售的活动,以及检视《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12月31日,持牌机构及人士和注册机构总数创下42,665的新高,而持牌机构的数目则上升11%至2,411家,亦创下纪录新高。在双重存档制度下,本会于截至12月为止的九个月内偕同联交所审阅了193宗上市申请,按年上升12.9%。

季度报告》已上载于 证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