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表季度报告

20.08.2020  12:10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发表最新的《季度报告》,概述2020年4月至6月期间的重要发展。

为了确保香港的国际金融市场在2019新型冠状病毒爆发期间能够有效率地运作,本会加强了监督工作及压力测试,并容许以弹性手法处理某些监管规定的遵守情况。本会亦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发表联合声明,就股东大会在减少社交接触的规定下的召开安排,向上市公司提供指引。

季内,证监会就修订《房地产投资信讬基金守则》展开谘询,旨在为香港的房地产基金在进行投资时提供更大灵活性。我们亦就无纸证券市场的建议运作模式(注1)及优化场外衍生工具发牌制度,发表谘询总结。本会亦于季内就其对联交所表现作出的年度检讨,及预期杠杆式外汇交易经纪行应达到的监管标准,发表报告。

由证监会及香港金融管理局担任联席主席的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于5月成立,以便协调金融业的气候和环境风险的管理措施。

本季的主要数字包括:

  • 持牌机构及人士和注册机构的总数为46,824,其中持牌机构的数目为3,109家。
  • 本会对持牌机构进行了74次现场视察,以查核它们遵守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况。
  • 本会认可了公开发售的41只单位信及互惠基金(包括28只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基金)和24项非上市结构性投资产品。
  • 本会审阅了82宗新上市申请,其中包括三宗来自尚未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的申请。
  • 本会在检视各上市公司的披露情况时,根据第179条(注2)就18宗个案发出指示以收集更多资料,及就一宗交易以书面形式阐述本会所关注的事项。
  • 本会对八家持牌机构及两名人士采取了纪律处分,涉及的罚款总额达6,750万元。
  • 本会在原讼法庭取得针对八名人士的取消资格令,原因是他们违反了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
  • 本会因应股价及成交量的异动,提出了2,366项索取交易及帐户纪录的要求。
  • 季度报告》已上载至证监会网站。

    备注:

    1. 联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总会有限公司发表的联合谘询总结。
    2.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79条赋权证监会,强制任何人交出与某上市公司有关的纪录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