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就陈同佳案的回应

25.10.2020  16:30

就台湾杀人案一事,警方一直积极与死者潘晓颖的家属跟进,并保持沟通。

香港警方与台湾警务单位一直透过警务合作机制处理案件;警方有专责人员负责港台间的警务合作机制,人员日常亦与台方保持联系;台湾警方如提出要求,香港警方必定作适当处理。此外,如果死者家属希望将港方联络人员的资料交予台湾警方,以提醒台方可联络该香港警务人员,警方乐意将该人员的联络资料交予死者家属。

警务合作机制为港台警方沟通的平台,与司法协助有别;在香港,就某刑事侦查而取得的证据,法律只容许其用于该香港案件。要移交证据必须透过司法协助程序。现时,《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不适用于台湾,故此目前没有法律框架进行证据移交。警方的一切行动和提供的协助必须按香港法律进行。

事态发展至今,唯有台湾方面容许陈同佳入境才能有所发展。如果陈同佳获台湾原则上批准入境,香港与台湾即可透过警务合作机制研究和安排其赴台行程。

另外,法庭指示警方将属于死者的证物交还死者家属。警方已联络死者家属以将相关证物交还。警方会按香港法律及法庭指示将死者的证物交还死者家属。

警方会继续与死者家属直接联络和提供适切可行的协助,惟不评论会面安排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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