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国兴提名裁定有效

28.02.2017  01:08
选举事务处公布,选举主任朱芬龄法官裁定胡国兴获有效提名,为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

 

该处今午接获他递交的提名表格。

 

提名表格须由不少于150名选举委员签署提名。每名选举委员只可提名一名候选人。

 

提名期2月14日开始,3月1日下午5时结束。至今两份提名裁定有效。

 



利民纾困措施 2018接踵而来
本届特区政府矢志建立关爱、共融、平等及公义社会。政府新闻网
整笔拨款制度的迷思
新一年开始,经过圣诞及新年假期,相信大家和我一样,政府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