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网上分销及投资谘询平台的新指引进行谘询

06.05.2017  00:14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就建议的《网上分销及投资谘询平台指引》展开为期三个月的 谘询 (注1)。

建议指引旨在就网上平台的设计及营运向业界提供适切的指引,及厘清合适性规定(注2)应如何在网上环境下实施。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投资者在网上理财及投资越趋普遍,故我们希望透过厘清有关事宜,令到更多分销渠道得以蓬勃发展,以及在不削弱投资者保障的情况下,让投资者享有更多选择及更大的灵活性。”

建议指引澄清,在网上平台登载基于事实、持平及不偏不倚的材料本身不应触发合适性规定。在投资者可能受到较大影响而需要更多保障的情况下,例如在获提供机械理财建议时,合适性规定便会适用。

根据建议指引,合适性规定将延伸至在网上平台销售复杂产品的情况,因为零售投资者单凭在网上平台所登载的资料,可能难以完全了解复杂产品的性质及相关风险(注3)。

欧达礼先生补充说:“建议指引反映了平衡的监管取向,我们认为投资者应为自己就简单产品所作的投资决定负责,因为按照合理预期,投资者应有能力了解该等简单产品的特点和风险。”

建议指引亦载有关于在网上平台提供自动化或机械理财建议的具体指引。

证监会邀请公众在2017年8月4日或之前,透过证监会网站( www.sfc.hk )、电邮( [email protected] )、邮寄或传真(2877 0318)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备注:

  1. 建议指引将适用于所有在进行受规管活动时,涉及透过网上平台提供有关投资产品的交易指示执行、分销及投资谘询服务的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
  2. 指《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第5.2段的规定。此规定要求持牌人或注册人在作出建议或招揽行为时,经考虑其所察觉的或经适当查证后理应察觉的关于该客户的资料后,应确保其向该客户作出的建议或招揽行为,在所有情况下都是合理的。
  3. “复杂产品”是指由于其结构,致令其条款、特点及风险在合理情况下不大可能会被零售投资者理解并且难以估值的产品。根据建议指引,不论是否曾作出任何招揽或建议行为,网上平台都须确保有关复杂产品(在交易所买卖的衍生产品除外)的任何交易在任何情况下对客户都合适。
  4. 证监会在2016年12月23日,就在一般情况及非网上环境下的合适性规定,向中介人另行发出 两份通函 ,以便向业界提供更详细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