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会批准终止无线网络电视收费电视牌照

10.05.2017  01:33

  政府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公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行会)批准由二○一七年六月一日起,终止无线网络电视有限公司(无线网络电视)的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收费电视)牌照。

  因应行会的决定,无线网络电视的收费电视牌照有效期已修订至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说:“无线网络电视于二○一七年一月十日去信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要求行会批准其交还收费电视牌照。按既定程序,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已检视无线网络电视按牌照规定所须履行的义务及责任。

  “除须缴付二○一七/二○一八牌照年度的牌费外,通讯局认为,无线网络电视并没有存在按收费电视牌照规定须履行但尚未履行的义务及责任,而该公司亦已就终止牌照为订户制订令人满意的退出或转用安排,行会因此批准终止其收费电视牌照。通讯局会根据相关法例规定向无线网络电视收取有关牌费。

  无线网络电视的收费电视牌照于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获行会续期十二年,有效期由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至二○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