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七题:设置流动电话基站

07.02.2018  20:27

  以下是今日(二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莫乃光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复∶

问题:

  据悉,香港的流动数据使用量及需求近年迅速增长,加上新一代(即第五代)流动通讯服务快将推出,因此,流动通讯网络营办商(营办商)有需要设置更多流动通讯无线电基站(基站)以扩展其流动通讯网络的复盖和容量,为市民提供可靠及稳定的流动通讯服务。然而,有不少市民忧虑基站发出的辐射影响人体健康,要求营办商拆除基站。由于营办商难以找到合适地点设置基站,影响到其网络复盖和所提供的服务。据报,去年底有两个设于大埔林村的基站因遭附近居民反对而需移除,导致该处一带的流动通讯服务瘫痪。就设置基站及本港流动通讯的发展规划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当局分别接获关于流动通讯网络的复盖范围和质素的投诉宗数,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二)是否知悉过去三年,每年被移除的基站数目,并按区议会分区和移除原因列出分项数字;

(三)过去三年,每年当局接获营办商就于政府物业内设置基站的申请宗数,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i)分别接获、批准及拒绝的申请宗数,以及遭拒绝的申请按被拒原因分类的数目,以及(ii)审批该等申请平均所用时间;按区议会分区列出目前待批的申请宗数和它们至今已提交的平均时间;

(四)(i)营办商申请在下述类别的政府物业设置基站的程序和(ii)负责审批该等申请的政府部门(按下表列出);

政府物业  (i)   (ii)
综合大楼   
体育馆/运动场/游泳池场馆   
垃圾收集站   
抽水站/水泵房/污水处理厂   
员工宿舍   
其他   

(五)政府会否(i)简化营办商在政府物业内设置基站的申请程序和缩短审批时间,以及(ii)在政府物业范围内物色更多适合安装基站的地点;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鉴于营办商为了准备在二○二○年推出第五代流动通讯服务,将需要设置较现时更密集的基站,政府(i)有否计划检视香港整体(尤其是偏远和乡郊地区)的通讯网络基建设施的情况,并就完善有关基建设施作出规划,以及(ii)有否制订政策和措施鼓励营办商拓展其流动通讯网络和协助他们物色设置基站的地点;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经谘询政府产业署及创新及科技局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综合答复如下:

 (一)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于过去三年(即二○一五、二○一六及二○一七年)接获有关流动电话服务复盖和质素的投诉数字分别为186宗、185宗及254宗。投诉内容包括速度缓慢、断线、接收不清、复盖不足及个别地点没有复盖等。通讯办并没有按区议会分区的相关统计数字。

 (二)流动网络营办商(营办商)会按其网络规划及实际需要不时调整其无线电基站(基站)的设置。过去三年,营办商分别增加了5 900、7 000及4 800个基站,以及分别取消了340、2 200及150个基站。有关基站分布在全港不同地区,通讯办没有按区议会分区的相关统计数字。

 (三)及(四)营办商如欲在政府物业设置基站,需先向政府产业署提交申请。政府产业署会要求营办商向相关政府部门,包括管理有关场地的部门(见附件一)、地政总署、规划署、建筑署、机电工程署及通讯办等提交该装置的详细资料,以便各部门就其所属范畴考虑有关申请。当营办商取得所有相关部门同意后,会与政府产业署签订租约,然后安装有关基站。根据政府产业署的记录,营办商在过去三年拟于政府场所设置基站的申请情况及所需时间载于附件二。

 (五)政府一直积极鼓励并协助营办商拓展网络设施以改善网络复盖和容量,包括容许他们在政府物业设置基站。若营办商因应各自的网络规划和复盖需要而希望于个别政府物业设置基站,可向政府产业署提出申请。通讯办会视乎需要与相关部门作出协调,以协助营办商满足相关部门的审批要求。

  此外,政府亦容许营办商在道路设施(例如街灯、行人天桥和行车天桥)安装基站。为协助营办商作出申请,通讯办已发出《申请在道路设施或未批租及未批拨政府土地上装设微型基站须知》,详细列出在上述地方申请装设微型基站的程序、要求及有关事宜。

  为加快审批程序,路政署已向营办商提供预先核准可供安装微型基站的灯柱清单,列出灯柱地点、灯柱可承载额外装置的重量、受风面积、高度等资料。营办商可按需要向路政署提交进一步资料,申请于其他灯柱装设微型基站。通讯办亦已与路政署和营办商协调及统一微型基站的标准设计,以简化相关的批核程序及缩短审批时间。

  (六)为了确保香港的电讯基建容量能够应付长远需求,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已委聘顾问就香港电讯基建容量的未来供求进行研究,预计于今年下半年完成。

  与此同时,政府一直从多方面协助营办商拓展流动通讯网络,让市民得以享用更优质的服务,包括便利营办商于偏远和乡郊地区拓展流动网络、容许营办商使用政府位于山顶的建筑物或设施设置基站、以象征式租金批租政府土地给营办商增建基站、容许他们使用微波发射站连接偏远地区的基站、及指配额外无线电频谱予营办商和豁免其有关频谱使用费等。

  行政长官于二○一七年《施政报告》提出透过资助形式,提供经济诱因鼓励固网商扩展光纤网络至位于偏远地区的乡村。通讯办已就该资助计划展开筹备工作,并预算在五月向立法会相关事务委员会汇报进展和谘询其意见,随后会就计划涉及的款额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预计在二○一九年上半年进行招标工作。当计划完成后,光纤网络延伸至这些偏远地区的乡村时,营办商便可利用该等光纤网络增建基站,提升有关地区的流动网络复盖及容量。

  另外,《施政报告》中亦公布「多功能智慧灯柱试验计划」。根据创新及科技局的资料,政府将于二○一九年开始在选定的市区地点,安装约400支多功能智慧灯柱,收集各类实时城市数据,加强城市和交通管理,并提供数据网络及数码设施。试验计划下的多功能智慧灯柱会预留空间,让有兴趣的营办商参与设置基站,利便他们开展5G网络服务。

2018年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