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七题:提升香港竞争力的措施

29.06.2017  05:33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永嘉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书面答复∶

问题:

  根据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最近发表的《2017年世界竞争力年报》(《年报》),香港连续第二年获评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然而,在四项竞争力因素当中,香港在「经济表现」的排名由去年第五跌至今年第十一,而在其中一项子因素(即「生活成本」)的排名,更在六十三个经济体中倒数第二。另一方面,同一机构发表的《2017年世界数码竞争力排名》显示,香港的数码竞争力在全球排名第七,远低于居首的新加坡,而香港在「科学基建」和「科技基建」两项子因素中,更分别排名第二十四及十八。此外,最近一项调查显示,在外派雇员生活费用方面,香港在亚太区居首,而在全球城市中则排行第二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年报》指出,香港的住宅及办公室租金较平均水平分别高出1.86倍及1.97倍,而生活成本指数亦较平均水平高64.1%,当局会否推出降低香港生活成本的措施(例如增加住宅及办公室供应);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三年,投资推广署有否收到外资企业反映有关外派雇员在港生活费用高昂的意见;若有,是否知悉有关企业有否因而缩减在港投资的规模;若有缩减,个案数目及详情为何;

(三)有何长远措施提升香港的数码竞争力,尤其是在科学基建和科技基建两方面;该等措施是否包括(i)进一步推动生产业、科研机构及专上院校的三方合作,以及(ii)将本港整体科研开支占本地生产总值的百分比,由现时的0.76%逐步提升至2%的水平,与新加坡看齐;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正筹备成立的税务政策组,会否联同新成立的创新、科技及再工业化委员会,检讨《税务条例》(第112章)第39E条及16EC条,令厂商在境外的生产工序中使用的机器、设备和知识产权产品,可享有免税额,以鼓励厂商应用科研产品和增加本港产业的竞争力;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经谘询经济分析及方便营商处、发展局、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创新及科技局,我回复如下:   

  政府一直非常重视提升本港竞争力,以适应不断转变的国际经济形势,使经济长远健康发展。   

  二○一六年全球经济继续放缓,香港经济增长无可避免受到影响。其中外围环境在第一季尤为严峻,访港旅游业下行亦带来拖累。然而,随着全球经济于年内逐渐回暖,以及访港旅游业回稳,香港经济随即稳步好转,由二○一六年第一季按年增长1.0%加快至第四季的3.2%。不过,二○一六年全年本地生产总值实质增长2.0%,仍略低于二○一五年的2.4%,这对我们在《2017年世界竞争力年报》(《年报》)中「经济表现」有所影响,令排名由第五位下滑至第十一位。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全球经济于今年进一步改善,二○一七年第一季香港经济增长提速至4.3%,是近六年来最快的按年增幅。如无外来冲击,今年香港的经济表现应较去年为佳。

  综观《年报》的各个评核因素及子因素,我们留意到香港在「价格」子因素排名六十二,主要由于我们在「写字楼租金」评分较弱,而「住宅租金」在《年报》中仅为背景资料,并未纳入评核指标之中。至于「生活成本指数」方面,《年报》的评核方法以外籍雇员的开支作为标准,故不能反映整个香港社会的实际情况。事实上,香港的基本消费物价通胀率已连续五年缓和,从二○一一年的5.3%持续回落至二○一六年的2.3%。二○一七年首五个月消费物价通胀依然相当温和,基本通胀率平均为1.6%。   

  就问题的四个部分,我逐点回复如下:

(一)政府会继续透过多管齐下的策略增加土地供应及建立土地储备,以应付香港在房屋、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需要。

  就增加房屋土地供应,短中期方面,政府会透过更改土地用途和提升发展密度,包括透过土地用途检讨物色的210多幅房屋用地、启德发展区、钻石山综合发展区、三个石矿场的重用、铁路物业发展项目、市区重建项目等,合共可提供超过380 000个住宅单位。而实际上,未来三至四年的一手住宅物业的供应量达96 000个单位,而二○一六/一七至二○二○/二一五个年度的公营房屋预计建屋量为94 600个单位。中长期方面,各个新发展区和新市镇扩建(包括古洞北和粉岭北发展区、东涌新市镇扩展、洪水桥发展区及元朗南发展),加上潜在的铁路物业发展项目(包括小蚝湾车厂和八乡车厂),可提供超过220 000个住宅单位。   

  另外,我们亦有必要持续提供经济用地,以促进不同经济活动的发展,维持香港的竞争力。措施包括将部分位于商业核心区的政府办公室搬迁到其他区域,及将合适的「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和政府物业改为商业用途,并继续积极推展九龙东作为第二个商业核心区,以及启德发展区等,务求持续供应经济用地和相关硬件配套。二○一二/一三至二○一六/一七五个年度政府售出的工商业用地,可提供超过100万平方米楼面面积。未来数年可陆续推出市场的大型商业用地,预计亦可提供逾110万平方米楼面面积。中长期方面,古洞北、粉岭北和洪水桥新发展区、元朗南发展,及东涌新市镇扩展等新发展区和新市镇扩展项目,预计可提供逾860万平方米工商业楼面。为支持发展「桥头经济」,政府亦正进行研究在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人工岛,包括口岸的过境设施上盖,作零售、餐饮、酒店、办公室及物流业等用途。

(二)投资者在选择开展业务的地点时会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例如营商环境及商机、税制及税率、资讯的自由流动性、法治及司法独立性、经营成本及生活费用等。

  部分外资企业曾表示香港的生活费用偏高,但投资推广署在过去三年并没有收到外资企业因外派雇员在港生活费用高昂而缩减在港投资的规模的个案。

(三)为提升香港的竞争力,政府决心发展创新及科技(创科),投放超过180亿元,制订一系列措施,包括增加科研基础设施、资助大学进行中游科研及将研究成果商品化、推动「再工业化」、资助业界利用科技升级转型、扶助初创企业发展,以及培育科研人才等。

  在研发方面,「创新及科技基金」资助有助提升本港制造和服务业创科水平及业界发展的项目。截至二○一七年三月底,基金已支持超过3 100个研发项目,涉及约90亿元。去年十二月推出的「院校中游研发计划」,鼓励大学与世界各地顶尖的科研机构合作,在重点科技领域进行更多主题性的中游研究,令更多研究成果可供进一步的下游研究或产品开发。   

  另外,「大学科技初创企业资助计划」支援大学团队成立科技初创企业,将其研发成果商品化。政府的五所研发中心,推动和统筹选定重点范畴内的应用研发。研发中心亦与业界紧密合作,鼓励研发投资,推动应用研发,以及促进研发成果商品化。   

  政府致力推动「再工业化」,发展以新技术及智能生产为基础,但不需用地太多的高端制造业,为香港经济寻求新的增长点,创造优质和多元的就业机会。就此,政府已调整工业邨政策,以吸引高增值科技产业和生产工序。香港科技园公司正在将军澳工业邨兴建数据技术中心及先进制造业中心,预计分别可于二○二○年及二○二一/二二年度落成。此外,我们会在落马洲河套地区发展「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建立由顶尖企业、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参与的科研合作基地,将中、上游的研究与下游的市场串连,进一步强化「产、学、研」的合作。园内的重点科研合作基地,配合深圳方面的产业优势,当有助推动科研成果商品化及产业化。

  政府已采纳「创新及科技谘询委员会」在其《创新及科技谘询委员会报告》中提出的九项关键绩效指标,当中包括在二○二○年或以前把本地研发总开支相对本地生产总值的比率由二○一五年的0.76%提升至1%(即约三百亿元)、把公私营机构研发开支的比例从56:44扭转至45:55,以及扭转制造业占本地生产总值比率的下降趋势。我们会继续与各持份者合作,促进本地创科发展。

(四)由财政司司长领导的「创新、科技及再工业化委员会」,以较高层次及跨局的方式,统筹香港的创科发展,以及香港「再工业化」的进程。委员会会就推动香港的创科发展及再工业化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并提出适切的发展策略和工作重点,加强持份者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创新及科技局会就整体推动本地研发方面,配合税务政策组的工作。

  就不同持份者提出的税务建议,政府须小心考虑有关建议是否符合香港现行税制的「地域来源征税」和「税务对称」等基本原则,以及会否容易出现避税漏洞等重要因素。

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