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题:《竞争条例》的实施

09.12.2014  04:37

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四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莫乃光议员的提问的书面回覆:

问题:

本会在二○一二年六月制定《竞争条例》(第619章),订立法律架构规管不同行业的反竞争行为,促进公平和有效的竞争。当局预计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将于明年起执行《竞争条例》的有关条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竞委会拟备规管指引及就有关事宜进行谘询的工作进度为何;

(二)是否知悉竞委会就举办公众及业界的教育及宣传活动方面的工作计划为何;竞委会会否因应个别行业的情况拟备具体规管指引和举办相关讲座,以协助各行业掌握《竞争条例》的规定,并增加业界对合谋定价、滥用市场权势等反竞争行为的认识;

(三)是否知悉竞委会会否(i)监察个别行业的反竞争行为,以促进香港的公平竞争环境及(ii)监察获豁免法定团体的经济活动有否在市场上造成反竞争现象,以确保该等团体没有滥用豁免安排;及

(四)鉴于《广播条例》(第562章)和《电讯条例》(第106章)内的竞争条文会在实行相关的过渡安排后予以废除,而在《竞争条例》下,竞委会与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就有关事宜会获赋予共同管辖权,它们亦须尽快拟备和签署一份谅解备忘录,就各自执行《竞争条例》下的职能进行协调,是否知悉备忘录的内容为何、竞委会及通讯局会否就有关内容谘询本会及公众,以及它们将会如何处理就广播及电讯业的反竞争行为提出的投诉;若会进行谘询,详情及时间表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及(二)自《竞争条例》(《条例》)(第619章)制订以来,政府一直与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紧密合作,为全面实施《条例》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条例》全面生效前,竞委会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拟备指引。竞委会今年的首要工作是按《条例》的规定,就多份文件进行谘询。这些文件包括《条例》中关于竞争守则、投诉处理及调查等指引。竞委会已开展拟备相关文件的工作,并已聘得法律专家顾问,为拟备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竞委会计划就《条例》进行推广工作,以及与公众及各界别讨论竞委会在制订指引时须考虑的事项。竞委会预期有关宣传推广及讨论活动,能加强社会各界对《条例》的认识,让中小企业及其他界别更好掌握《条例》的条文及日后《条例》实施的细节,为《条例》的全面实施作好准备。竞委会亦计划与商界讨论如何建立风险管理制度、良好作业方法及内部监控措施,以助遵守《条例》的条文及指引。

竞委会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开始有关宣传推广及与各界别讨论的活动,并视乎工作进度,在今年年底前就相关文件征询立法会的意见。

(三)竞委会目前首要处理为配合《条例》全面生效而须进行的准备工作,亦会密切留意社会上有关竞争事宜的意见。至于在《条例》下获豁免的法定团体,虽然不属竞委会的管辖范围,但仍须遵守竞争守则。政府会致力确保获豁免法定团体如无合理理由,不会从事反竞争的活动。

(四)《条例》规定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在调查广播业及电讯业竞争事宜的个案和强制执行法律程序时,与竞委会共享管辖权。在《条例》全面生效后,竞委会与通讯局在处理该两个行业的反竞争行为投诉时,将按《条例》就共享管辖权所订明的规定执法。

竞委会与通讯局已按《条例》的要求,开展拟备谅解备忘录的工作。谅解备忘录将协调竞委会与通讯局在《条例》下的职能的执行,并厘订两者在解决争议、互助、分配责任、资料交流、撰写教材或指引等方面的具体安排。竞委会和通讯局预计会在今年年底前就草拟的谅解备忘录征询立法会的意见。

2014年4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