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推户外灯光约章

11.01.2016  20:29
环境局今日推出首份《户外灯光约章》,邀请户外灯光装置的拥有人和负责人承诺在预定时间关掉装饰、宣传或广告灯光装置,减低光滋扰和能源浪费。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主持约章启动礼时指,参与约章的机构不单可避免灯光造成滋扰,还可以减少耗电和节省金钱,提升企业形象,在业内建立良好典范。

 

黄锦星指现时已有近一千个物业和商铺率先响应承诺签署约章,涵盖地产发展、物业管理、酒店餐饮、零售、银行、旅游、戏院、学校、公用事业和公营及非政府机构。他希望在未来两个月,会有更多机构和商户签署约章。

 

户外灯光约章》4月生效,签署机构须在预定时间关掉对户外环境有影响的装饰、宣传或广告灯光。在晚上11时至早上7时关灯的机构可获颁「铂金奖」,在午夜12时至早上7时关灯的机构则可获「金奖」,奖项会于明年颁发。

 

推广《户外灯光约章》工作小组主席麦瑞琼在同一场合指,落实约章需要在三方面取得平衡,兼顾居民夜间作息、机构和商户运作与维持香港活力之都的形象。

 

小组又制订豁免安排,在预定时间继续营业的地铺静态招牌、用作保安的灯光、圣诞和新年期间的节日装饰灯均无须关掉。

 

黄锦星在典礼后会见传媒时补充,香港环境独特,需要凝聚更大社会共识和收集更多数据处理光滋扰问题。当局会在未来两年审视约章成效,再决定下一步工作。

 

环境局并重推《户外灯光装置业界良好作业指引》,向公私营机构推广户外灯光装置设计、安装和运作上的良好作业措施。环境局已推出指引要求各部门于晚上11时关掉所有装饰、宣传和广告用途的户外灯光,并须遵从良好作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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