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选举提名2月14日展开
24.12.2016 00:33
本文来源: 政府新闻网
获提名的候选人必须为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年满40岁,并无外国居留权,通常连续居港不少于20年;详情载于《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13条及14条。
每名候选人的提名须由至少150名选举委员签署。
提名期内,候选人须亲身到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十楼选举事务处提交填妥的表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周六上午9时至中午12时。
提名表格可于选举事务处 网站 下载,或于上述地址索取。查询可致电289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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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2016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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