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亦卿、周维正及梁荣江因违反《收购守则》的规定而遭收购委员会制裁

02.07.2015  20:07



收购及合并委员会(收购委员会)对周亦卿(男)、周维正(男)及梁荣江(男)施加冷淡对待令及作出公开谴责,指他们违反了《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收购守则》)的规定(注1、2及3)。

对周亦卿施加的冷淡对待令,禁止其直接或间接使用证券市场设施,由2015年7月2日起至2025年7月1日止,为期十年。周维正及梁荣江被禁止直接或间接使用证券市场设施,由2015年7月2日起至2017年7月1日止,为期两年。

收购委员会于2015年4月16日发表书面决定,述明其裁定三人违反《收购守则》的强制要约规定的理由,原因是他们与已故的龚如心(女)采取一致行动,透过获取投票权以取得及巩固对安宁控股有限公司的控制权,但却未有根据《收购守则》的规定作出全面要约(注4及5)。

收购委员会的决定及有关的 冷淡对待令 可于证监会网站〈收购及合并委员会、收购上诉委员会的决定及声明〉一栏取览。

备注:

  1. 2013年11月20日,收购执行人员在收购委员会席前对周亦卿、周维正及梁荣江展开纪律研讯,指上述人士严重违反《收购守则》的规定。请参阅证监会 2013年11月20日 的新闻稿。
  2. 受冷淡对待令规限的人士将被登记在证监会网站〈目前生效的冷淡对待令〉一栏内。
  3. 收购守则》现已易名为《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
  4. 收购委员会的书面决定的全文载于证监会网站〈监管职能〉─〈上市及收购事宜〉─〈收购合并事宜〉─〈决定及声明 ─ 收购及合并委员会、收购上诉委员会的决定及声明〉一栏内。
  5. 安宁(前称安宁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时装和饰物批发及零售、经营度假中心及俱乐部、投资控股和证券买卖。安宁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