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寻求法庭对汇创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及董事作出取消资格令及赔偿令

09.03.2015  20:14
证监会寻求法庭对汇创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及董事作出取消资格令及赔偿令 -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来源: www.sfc.hk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在原讼法庭对汇创控股有限公司(汇创)前主席及董事展开法律程序,指他们涉嫌干犯失当行为,导致该公司亏蚀逾1.25亿港元(注1)。

证监会指,汇创前主席兼董事黄婉儿(女)和三名前董事黄佑荣(男)、黄国声(男)及林兆燊(男)在汇创于2007年至2010年收购及/或出售内地三家酒店及一个金矿的权益时,违反了他们身为董事的责任,令汇创蒙受巨额重大损失(注2)。

证监会指,该四名前董事尤其没有履行下列职责:

  • 在收购该三家酒店及该金矿的权益前进行充分的调查或尽职审查;
  • 就收购该三家酒店及该金矿的权益所须支付的代价进行协商;
  • 就投资该金矿对汇创来说是否切合商业利益或属恰当决定进行评估或取得任何独立评估;
  • 就购买该金矿权益的价格妥善进行评估; 
  • 就委任适当人士担任董事及/或负责人以掌管黄金采矿事务作出充分考虑;及
  • 妥善监督该金矿的营运情况。
  • 证监会正寻求法庭颁令,取消该四名前董事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并命令汇创对四人提起法律程序追讨赔偿或命令四人直接向汇创支付赔偿(注3)。

    原讼法庭将于2015年4月29日就证监会提出的呈请进行首次聆讯。

    备注:

    1. 汇创自2002年8月12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截至2002年为止,该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提供住宅区内联网设计及电子物业管理应用软件谘询服务。据该公司网站显示,汇创现时在内地从事开发及销售智能家用电器应用系统以及发展户外广告的业务。汇创的股份自2015年1月26日起暂停买卖。
    2. 该等酒店及金矿为星都酒店、开平酒店、常林酒店及德兴市张家畈金矿。有关交易令该公司亏蚀逾1.25亿港元。进一步详情请参阅附录A。
    3. 是次法律程序乃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展开。根据该条文,法庭可(除作出其他命令外)作出命令,取消某人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或饬令该人在不超过15年的期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法团的管理。法庭亦可命令某公司以其本身名义对该命令指明的任何人提起法律程序,及可作出法庭认为适当的其他命令。

     


    有关重要事件及指控的撮要载于证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