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柯尔前主席及高层人员因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遭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施加制裁

27.06.2017  05:12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审裁处)今天饬令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格林柯尔)前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顾雏军(男)交出他因进行市场失当行为而得的481,969,785元利润 (注1) 。

这是审裁处至今所施加最大款额的一项交出款项令。

审裁处在2016年12月29日裁定,顾及三名前董事张细汉(男)、胡晓辉(男)、徐万平(男)以及前财务总监莫永佳(男)曾涉及《证券及期货条例》所指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诱使他人进行交易的市场失当行为,原因是他们严重夸大格林柯尔的销售额、溢利、应收帐款和银行存款,及将该公司截至2000年至200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资产净值分别夸大约人民币4.87亿元、人民币6.53亿元、人民币9.82亿元、人民币10.62亿元及人民币9.04亿元,相当于格林柯尔在该些年度的总资产净值的43%至80% (注2及3) 。

审裁处亦施加以下的命令:

  • 针对顾、张、胡及徐的取消资格令,禁止他们由2017年10月1日起(为期五年)担任或继续担任上市法团或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持股的任何公司的董事或参与有关的管理;
  • 针对莫的取消资格令,禁止他由2017年10月1日起(为期三年)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
  • 针对顾的冷淡对待令,禁止他由2017年10月1日起(为期五年)直接或间接处理任何证券、期货合约或杠杆式外汇交易合约,或该等产品的任何权益;
  • 针对顾、张、胡及徐的终止及停止令,禁止他们作出任何市场失当行为。若他们日后再度干犯市场失当行为,即属刑事罪行。
  • 审裁处进一步命令:

  • 顾、张、胡及徐各自支付5,130,000元,作为证监会的法律和调查费用以及审裁处研讯程序的讼费,而莫则须支付1,080,000元;及
  • 审裁处针对莫所作的裁定将会转介予香港会计师公会进行纪律程序。
  • 证监会谨此向内地就有关事宜提供持续协助的执法机关表示感谢。

    备注:

    1. 顾被饬令向政府交出481,969,785元,即他透过市场失当行为所得的利润及利息。
    2. 有关审裁处研讯程序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证监会 2014年6月23日2014年7月18日2014年8月8日2014年10月30日2014年11月14日2016年12月30日 的新闻稿。
    3. 审裁处的报告书已载于其网站( www.mmt.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