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为23条立法创有利条件

16.12.2017  05:51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重申,按《基本法》23条立法是香港宪制责任,政府需创造有利条件,以展开立法工作。

 

林郑月娥今日在北京会见传媒时指,她对《基本法》23条立法的立场一致,从竞选行政长官,以至施政报告,均认为香港要履行宪制责任。

 

她说,鉴于社会对此有很大争议,政府必须审时度势,在适当环境推行。她和特区政府有责任为立法创造有利条件,而中央领导人也知悉她的立场。

 

林郑月娥总结其述职行程时提到,她要求中央继续支持特区发展,巩固及提升香港产业,包括推动金融业进一步的互联互通、创新科技人才的交流等,并争取中央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达至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全面流通。

 

她又谈及有关便利港人在内地学习、就业和生活的措施,指在内地工作的港人将可享有住房公积金用以置业,中央相关部委下周公布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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