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商标(修订)条例草案》刊宪

08.02.2019  22:00

  《2019年商标(修订)条例草案》今日(二月八日)刊宪。

  《条例草案》旨在修订《商标条例》(第559章),以便在《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马德里议定书》)适用于香港后,实施该议定书下的国际注册体系。

  《马德里议定书》提供一套机制,让商标拥有人可透过一站式程序,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申请在其登记册中注册商标,以及透过上述注册把该商标所获保护延伸到多个司法管辖区。有关安排大大简化了商标拥有人向每个司法管辖区逐一提交申请的注册程序。《马德里议定书》现有一百零三个缔约方,包括中国及多个香港主要贸易伙伴,但现时尚未适用于香港。

  政府发言人说:「《条例草案》为《马德里议定书》日后适用于香港提供本地法律基础。在香港实施《马德里议定书》及其下的机制,不但能让企业节省获取和管理国际商标注册的时间和成本,亦与政府致力完善香港知识产权制度的目标相符。」

  此外,《条例草案》会赋权香港海关执行《商标条例》就商标注册事宜所订的刑事条文。《条例草案》亦会作出杂项技术修订,以优化香港的商标申请及注册制度。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二月二十日在立法会就《条例草案》进行首读及二读。 

2019年2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