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七题:旅行代理商转用电子印花征费系统

04.04.2019  03:22

  以下是今日(四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姚思荣议员的提问和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陈百里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旅行代理商条例》(第218章),旅行社有法律责任就外游旅行服务(指由香港出发的境外交通、境外住宿及境外活动的其中任何两项或全部构成的服务)所收到的每笔外游费缴付印花征费。旅行社支付印花征费时须使用传统印花机或电子印花征费系统(电子系统)为向顾客发出的收据加盖印花(而旅客须持有已加盖印花的收据,才可获旅游业赔偿基金保障)。据悉,香港旅游业议会(旅议会)最近通知各旅行社,由于传统印花机供应商将不再提供服务,所有传统印花机将由今年七月一日起停用,届时所有旅行社必须使用电子系统为收据加盖印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所有旅行社当中,目前有使用电子系统的数目及百分比,以及旅议会有何措施确保全部旅行社在传统印花机停用前完成转用电子系统的准备工作;

(二)旅议会有否制订应变方案,以应付电子系统因故障而无法为收据加盖印花的情况;及

(三)旅议会会否扩充电子系统的功能,以收集旅行社销售旅行团及自由行旅游产品的数据,然后向旅游业界发放由该等数据产生的统计数字,以作市场分析和开发新产品之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旅行代理商如经营外游旅行服务,须就旅客所支付的外游费缴交征费。就此,电子印花征费系统(电子系统)提供一个电子平台,让旅行代理商透过系统直接就旅客所支付的外游费缴付征费,并处理相关的事宜,例如在网上增加电子印花户口内的金额。旅客亦可透过电子系统在网上查核旅行代理商是否已就其交易缴付征费,确保其合乎资格获得旅游业赔偿基金的保障。随着科技发展,并配合市场付款模式的转变,电子系统自二○一八年六月一日开始推出以来,已有越来越多的旅行代理商使用,而由于传统印花机的服务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服务,传统印花机亦将于二○一九年七月一日起停止服务。   

  就姚思荣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旅游业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及香港旅游业议会(旅议会)一直积极向旅行代理商推广使用电子系统,并提供培训及协助,包括开办培训工作坊及设立训练专页,让旅行社职员熟习输入资料及发出电子印花。此外,委员会及旅议会均设立了电话热线解答旅行代理商的查询,以及制作了双语视像教材及操作手册让使用者随时参考。政府亦已向旅议会拨款四千万元推行旅行社资讯科技发展配对基金先导计划,资助旅行社透过使用资讯科技提升生产力及服务质素,当中包括使用电子印花征费系统。

  现时约一千七百六十间持牌旅行代理商中,业务上需要缴付印花征费的旅行社共有一千零四十六间,当中约四百六十间已开设/使用电子系统账户,可使用系统缴付征费,占需要缴付印花征费的旅行社的数目约百分之四十四,而其所占市场份额则约百分之八十七。

  委员会及旅议会会继续采取多项措施,以协助相关旅行社尽快全面转用电子系统,包括:

(1)继续开办培训工作坊供旅行社员工参加(至今已开办二十一个培训工作坊,约有八百人参与);

(2)为旅议会辖下八个属会作出安排,直接为其会员旅行社开办专场培训;

(3)为所有参加过培训工作坊的旅行社开立系统的管理员帐户,方便有关旅行社使用系统;以及

(4)增拨人手,专职协助旅行社解决有关电子系统的问题,包括在有需要时到旅行社实地为他们提供协助。

(二)电子印花征费系统的设计、建立及测试均符合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的指引及标准,并由资讯科技承办商负责监测及保养。系统自二○一八年六月一日推行以来,一直运作畅顺。为预防受事故影响,系统设有双重保障,其日常运作部分设有两个伺服器,当其中一个伺服器出现问题时,另一个伺服器便会即时自动运作,以确保系统能继续运作。此外,系统使用双站运作模式,即运作系统与后备系统分别设于香港的不同地区,万一运作系统受停电、火灾等事故影响,位于另一地区的后备系统可投入运作,维持服务。

(三)基于相关资料的敏感性及确保运作畅顺,现时的电子印花征费系统只要求输入必须的资料,让旅行代理商的职员可方便快捷及可靠地完成交易,故此系统现时并无储存其他可作详细销售或业务分析用途的资料。我们会继续与业界保持沟通,并在合适时间检讨系统及研究有关进一步提升其功能。

2019年4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