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指简化字问题仍存误解

15.02.2016  17:02
近日仍然有不少关于简化字及谘询更新中国语文教育学习领域课程的误解和不确报道,我们必须一再在此澄清。

 

谬误:教育局现正就「认读简化字」作谘询?

真相:不是。2002年公布的中文课程指引中,已列明学生可透过发展「认读简化字」能力以扩大阅读面和加强沟通,绝不是今天才提出的。

 

谬误:教育局现建议中、小学学生在课堂系统地学习简体字?

真相:不是。教育局一直强调繁体字的地位。我们经常提醒小学应避免过早同时学习繁简二体,造成识字和写字上的干扰,混淆字形;并且一向建议只在中学阶段,按照学生需要和仅在合适情况下,酌量帮助学生建立相关认读能力,并非规范教师在常规课堂上系统地教授简体字。

 

谬误:教育局刻意隐瞒认读简体字的谘询?

真相:不是。认读简体字的原则,现行指引已经存在多年,并非今次更新和谘询部分。今次谘询内容只限于一些课程更新部分(如发展方向、课程规划、优化教学与评估),其他部分如课程目标、理念及原则(包括「认读简化字」等),均继续依据2002年的课程文件,保持不变。

 

谬误:教育局在2002年将认读简体字能力列入课程是有政治意图?

真相:不是。让高中学生具有认读简体字能力合乎学生终身学习的利益。课程指引提出这点的大前提是促进学生广泛阅读和加强沟通,并非硬性的规定。

 

谬误:此次更新中大量提及了对国家发展的关注、对一国两制的认识等。但「人权」、「自由」和「公义」等字眼却只分别提及一至两次,是否刻意避开普世价值部分?

真相:个人、社会及人文教育学习领域一直持守中肯与均衡的教育原则,既注重学生在香港、国家与世界均衡的知识基础,亦注重培养学生辨别是非的思考技能。这次课程发展议会建议的课程更新项目,亦专业地严守这些原则,让学生能装备好应付未来世界的挑战,绝无「去政治化」或「染红」的目的。事实上在谘询文件第30页已载有的更新包括了将「权利、义务和公德」这一学习重点,建议更新为「权利、义务和社会价值」,并在学习重点中建议加入「深思、行使和承担市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社会核心价值」,可见课程既有强调「社会参与」,亦重视社会的核心价值(例如公义、自由等)。

 

我们重申,「认读简化字」绝非是次谘询的项目或目的,所以不存在延长谘询期与否的问题。此外,是次谘询期定为两个月,较以往惯例为期一个月的谘询期延长一倍,已有足够时间就今次修订搜集意见。

 

教育局并没有计划在中、小学阶段规范学生在常规课堂内学习简化字,亦并不评审以简化字编纂的教科书,更无所谓以简化字取代繁体字、「一体化」或令繁体字消失的含意或意图,希望社会人士明白,不要误解,也不要妄作无谓的猜测或刻意炒作。

 

(以上是教育局网页2月15日上载的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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