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及亚视事宜

01.03.2016  00:23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二月二十九日)出席「香港影视娱乐博览2016」记者会後,就《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及亚洲电视有限公司(亚视)事宜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记者:今日有几位议员召开记者会,说会审视版权修订条例……新的修订。其实局方现时收到这个新的修订?还有一个星期审议……新的修订……有甚麽看法?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其实我仍未收到今日郭荣铿议员所谓交出来新的方案,我仍未收到。但照我了解这个新的方案都是一个他们说的limited fair use,即有限制的公平使用方案。其实这个方案,我也在上星期六说过,一早已经提了出来,这不是一个新的概念,版权拥有人现时亦探讨过他们会不会接受这个方案。照我所知,他们很坚决地反对这个方案。为甚为呢?其实版权修订要讲平衡,版权拥有人方面也有很多诉求,在今次这个条例(草案)中没有去探讨接受,所以没有包括这些(课题)。其实平衡是非常重要,如果按照泛民这些修订,会影响这个平衡,所以为何我们在这里说,现在已经谘询了的课题,我们先就大家已有共识修订(条例),先通过这条条例(草案)。然後就未有共识亦未探讨过的课题,经过一个程序,包括谘询之後,如果有共识再修订(条例)。而这亦是(香港)律师会和(香港)大律师公会(的看法),最近你也看见(香港)大律师公会的声明书说得很清楚,应该先通过现时的条例草案,然後在下一轮如果有共识的时候,才将这些议题纳入其中。

  其实现时我们的版权条例已经过多次谘询多年探讨之後得到共识,这是来之不易,所以我呼吁泛民的议员回头是岸,早些通过这个条例(草案),让我们的法例能跟国际接轨。

记者:昨日批评陈志全议员……责任……星期三会审议版权条例,现时政府有没有信心?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们留意到陈志全议员昨日说,政府企图将责任交给泛民议员,但是大家都很清楚看到,在这段时间「拉布」的议员是泛民议员,这条条例草案未能够在立法会通过,及有一个有效的辩论时间,大家看到责任很清楚是在於泛民议员丶特别是「拉布」议员的身上,这方面我想市民可以清楚看到。星期三有没有信心通过,我希望亦有奇迹出现,因为如果陈志全议员提出这个更加浪费时间的休会待续动议,通过这条条例(草案)的时间更加可以说是没有了,因为只有两日半的时间,如果不「拉布」是可以有足够时间通过,但在「拉布」的情况之下,这条条例(草案)可以通过的机会是很小的。

记者:是否不接受泛民今早的方案?政府最坏的打算是甚麽?另外想问亚视(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现时与德勤开员工大会,有机会这两日内全面遣散,而员工亦入禀高院希望保护亚视,你怎样看这两日的情况变化?他们有机会不能再播节目或新闻,如何应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对不起,你第一个问题是?

记者:是否不接受泛民的方案?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刚才我说得很清楚,其实这个修订的平衡是非常重要的,所以现在取得这个平衡是来之不易,我们希望泛民议员实事求是,使我们的(版权)条例能够更新。今日我背後的这个活动,就是很多我们的影视娱乐界,需要透过一个好好的知识产权制度之下,以进行这些交易,这些是影响我们创意产业界非常重要的一个课题,我们希望泛民议员不要牺牲香港创意产业界和相关行业的利益,一意孤行要「拉布」,拖慢我们经济的发展。

  你的第二个问题关於亚视的情况,政府是非常关注亚视在提供服务方面,是否能够履行它的法定责任,及员工的利益问题,我们是非常关注,特别现时有四百多名员工,我知道劳工处的同事都跟他们有密切的联络。我们亦希望亚视很清晰,特别是临时清盘人很清晰地说出现时的计划是如何,刚才我就着的两项丶即服务的提供和员工方面的利益,他们有甚麽清晰具体的看法,这方面我们是非常关注的。

记者:……刚刚宣布了会解雇所有亚视员工,其实亚视或清盘人这样的做法,对於一个电视台来说是否不负责任的做法?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因为刚才我在这里进行会议(应为记者会),期间我不知道最新的情况是如何。任何一个机构都需要对员工福利非常关注,作为一个负责任的雇主,一定要照顾员工的福利。在这方面我们劳工处的同事,已经很积极,我知道他们已经找了二百多个相关工种的职业位置,可以给亚视员工申请。我亦相信我们的同事会积极帮助员工,希望(他们)度过这个难关。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