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经局回应通讯局就《头条新闻》投诉的裁决

20.05.2020  03:50

  就传媒查询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有关香港电台(港台)电视节目头条新闻》的投诉所作出的裁决,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发言人今日(五月十九日)回应如下:

  「就港台今年二月十四日播出一辑电视节目《头条新闻》的投诉,通讯局在裁决中指出有关节目违反《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守则)的多项条文,并决定向港台发出警告,敦促它严格遵守守则。   

  对于港台作为公共广播机构,接连被裁定违反多项守则条文,包括未能确保节目真实资料的准确性;节目内容涉及仇恨言论、污蔑和侮辱警方;以及未能在个人意见节目中涵盖多方面的意见,商经局认为情况非常严重,已经严正要求港台作出以下回应:

(一) 清楚表明接受通讯局对于《头条新闻》节目的投诉所作出的裁决,并就此致歉;
(二) 检视有关节目在制作和编辑过程中是否有人员疏忽和失误,并按检视结果作出跟进或惩处;以及
(三) 全面检讨节目制作和编辑机制,确保所有港台节目能够全面贯彻和体现《香港电台约章》订明的公共目的和使命。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一直强调,港台必须全面恪守《香港电台约章》、确切履行公共广播机构的责任,以及严格遵守通讯局的相关业务守则。港台应正视社会各界对其节目以至部门的管理和管治的关注,并正面和积极跟进及向公众作出交代。」

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