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就内幕交易案定出审前复核日期

27.07.2017  02:41



鉴于林易彤(男)、陈烈镇(男)及梅家梁(男)否认曾就利和经销集团有限公司(利和经销)的股份进行内幕交易的控罪,东区裁判法院今天将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对他们展开的刑事法律程序,押后至2017年9月12日进行审前复核。

证监会指称,林在透过其与利和经销的专业关连而取得有关利丰有限公司建议将利和经销私有化的消息后,于2010年8月5日至9日期间怂使或促致陈及梅就利和经销股份进行交易(注1及2)。

备注:

  1. 详情请参阅证监会 2017年6月9日 的新闻稿。
  2. 利和经销已被利丰有限公司私有化,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上市地位在2010年11月1日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