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国歌属应有之义

05.11.2017  23:52
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表示,政府就《国歌法》进行本地立法时,会听取各方意见,立法目的是希望市民尊重国歌、国家和民族,这亦属应有之义。

 

刘江华今日出席公开活动后向传媒说,立法之后,各部门都会全面配合,民政事务局辖下如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等部门会执法。

 

他表示,有需要在教育层面推广《国歌法》,以往公民教育委员会推广国歌不遗余力,例如在电视台新闻时段之前播放国歌,将来也会加强推广,务求令《国歌法》完善、有效地在香港推行。

 

刘江华又说,政府推出的「青年委员自荐试行计划」反应热烈。他指,这次是政府首次接受以影音短片申请,配合年轻人的工作习惯。他呼吁青年把握机会,踊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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