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裁定美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高层未有及时披露内幕消息

08.02.2017  07:05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审裁处)在进行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提起的研讯程序后,今天裁定美亚控股有限公司(美亚)及其九名现任和前任高层人员没有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规定在合理地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披露内幕消息(注1及2)。

被裁定违反企业披露规定的美亚现任及前任高层人员为:前主席及执行董事萧敏志(男);前公司秘书及财务总监陈礼贤(男);前执行董事赖粤兴(男)、蒋仁钦(男)及薛文革(男);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瑞祥(男)、林圣斌(男)及赵炽佳(男);以及现任非执行董事李德强(男)。

审裁处获悉在2012年4月至8月期间,美亚于关键时间的核数师在审核美亚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时,多次就其发现的问题与美亚的管理层沟通。

有关问题包括:

  • 以1,550万港元出售美亚一家全资附属公司的交易的性质可疑;
  • 美亚以6.2亿港元购入、位于越南的项目并非由其控制,而有关项目的估值似乎被夸大;及
  • 美亚的共同控制实体的两家附属公司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向供应商分别支付1,000万美元及400万美元的重大预付款项,而该等款项似乎无法收回(统称为有待处理的审核事项)。
  • 核数师于2012年8月向美亚表示,假如有待处理的审核事项未获解决,他们便会就财务报表发出有保留的审核意见(可能有保留意见的审核报告)。

    美亚在2012年12月27日接获核数师的呈辞书,但却在2013年1月23日才披露核数师的辞任以及有待处理的审核事项的简要资料。

    审裁处裁定,核数师辞任的消息、有待处理的审核事项及可能有保留意见的审核报告,以及予供应商的1,000万美元预付款项是关乎美亚的具体消息,在当时属股价敏感资料(原因是会被投资者以负面信息看待,并会对美亚的股价造成影响)及并非普遍为公众所知。

    审裁处将在2017年3月15日就拟对美亚以及其现任和前任高级人员施加的命令进行聆讯。

    备注:

    1. 审裁处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07B(1)条裁定美亚违反披露规定。审裁处亦裁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07G(2)条,现任及前任高层人员没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确保设有防止发生违反披露规定的妥善预防措施。
    2. 根据法例,上市法团须在合理地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披露所知的内幕消息。及时披露内幕消息对市场的有序运作至关重要,并有助于维持公平且信息流通的市场。
    3. 详情请参阅证监会 2016年3月11日 的新闻稿。
    4. 审裁处的报告载于其网站( www.mmt.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