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佣前雇主违例判监

28.02.2015  11:37
一名外佣的前雇主被控拖欠工资、未有给予法定假日和休息日和没有投购雇员补偿保险,11项控罪全部成立,被判即时监禁四个月及罚款15,000元;连同八项虐打和恐吓外佣控罪,被判监禁六年。

 

该 雇主也已按法院命令,向外佣清付拖欠的工资约28,800元。

 

劳工处表示,今次判刑发出强烈信息,雇主不遵守雇佣条例是严重罪行,须负刑责。

 

如外佣怀疑其权益遭受剥削,应尽快向劳工处举报,协助调查和举证。劳工处不容忍雇主任何违法行为,会果断执法和提出检控。

 

为协助外佣和雇主加深认识其权益和责任,劳工处已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让外佣明白人身安全受威胁时如何应对和向政府求助。

 

劳工处提醒所有外佣雇主必须履行雇主的法定责任,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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