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列明出入境事宜大原则

15.10.2017  03:42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回应外国公职人员被拒入境一事,指《基本法》的大原则十分清楚,根据第154条,特区政府有权处理世界各地人士出入境事宜。

 

袁国强今日出席香港律师会的活动后会见传媒。他说,《基本法》第13条列明,外交事务由中央人民政府处理。至于个别情况应如何处理,需视乎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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