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独立与人大释法权并存

07.11.2016  18:06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在香港宪制和《基本法》的设计下,司法独立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权是并存的,他希望各界以客观和正面的态度看待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

 

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率领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举行记者会。

 

袁国强在记者会上表示,《基本法》赋予香港特区独立司法权,包括终审权,也在第158条列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基本法》,两者没有矛盾。这次释法涉及「港独」问题,背景独特,他相信社会会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何主动释法。

 

他说,这次释法纯粹就《基本法》的含义作出原则性解释,并无对在法院展开的司法程序作出指点,不会影响个别案件的处理,也不会干预法官就某特定案件的判决。

 

他又说,释法内容与香港现有成文法例和相关判例的精神是一致的,也清楚列明监誓人的责任。

 

他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四度释法,本港司法机构和人员会现时仍非常专业地履行职责,在国际社会获得认同,他非常有信心司法机构和人员会继续以专业、公平、公正的态度履行职务。

 

至于有关梁颂恒和游蕙祯宣誓的司法复核官司是否需要重新开庭审理,袁国强表示交由法庭处理,政府会尽快将释法文本送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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