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动议二读《2019年商标(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22.02.2019  02:11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今日(二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2019年商标(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19年商标(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的立法建议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旨在修订《商标条例》(第559章),以便在《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马德里议定书》)适用于香港后,实施该议定书下的国际注册体系。

  《马德里议定书》提供一套机制,让商标拥有人可透过一站式程序,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申请在其登记册中注册商标,以及透过上述注册把该商标所获保护延伸到多个司法管辖区。有关安排大大简化了商标拥有人向每个司法管辖区逐一提交申请的注册程序。在取得国际商标注册后,商标拥有人亦可通过这一站式的程序,管理在各个司法管辖区的商标组合。

  《马德里议定书》现时有一百零三个缔约方,包括中国及多个香港的主要贸易伙伴,但现时尚未适用于香港。在香港实施《马德里议定书》及其下的商标注册机制,不但能让企业节省获取和管理国际商标注册的时间和成本,亦与政府致力完善香港知识产权制度的目标相符。

  中央政府已表示原则上支持《马德里议定书》适用于香港的建议。我们因而有需要制订《条例草案》,以便为《马德里议定书》日后适用于香港,提供本地法律基础。视乎立法工作和其他准备工作的进度(包括修订附属法例及建立资讯科技系统等),以及取得中央政府同意让《马德里议定书》适用于香港的进展,我们计划最早于二○二二至二三年度在香港实施《马德里议定书》。

  《条例草案》第二部分的修订,旨在赋权香港海关执行《商标条例》就商标注册事宜所订的刑事条文。该等刑事罪行包括捏改商标注册纪录册、虚假地表述商标已注册,以及不当使用注册处的名称等。有关罪行现时由香港警方负责执法。由于香港海关一向负责打击版权及商标侵权活动的执法工作,我们建议把有关商标注册罪行的执法工作也一并交由香港海关负责,使执法安排更为完整。虽然过往怀疑违例的个案不多,香港海关仍需一定的执法权力,在有需要时进行调查、取证、截查及逮捕等行动。《条例草案》建议赋予海关的执法权力,都是参考其他由海关执法的现行条例而制订。

  《条例草案》第三部分的修订,涉及一些较为技术性的杂项修订,以优化香港的商标申请及注册制度。有关修订的详情包括:要求公司在申请商标注册时须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以及订明商标注册申请者须先缴付注册费,其申请日期才会获确认。

  主席,我们早前已就《条例草案》上述各部分的立法建议,谘询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并得到事务委员会的支持。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条例草案》,令《马德里议定书》可以在香港落实,便利本地商界和海外企业。

  主席,我谨此陈辞,谢谢。 

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