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跟进红楼情况

20.02.2017  06:07
发展局局长马绍祥表示,该局和相关部门关注红楼附近的清拆围墙和改建工程,会尽力保留具文物价值的建筑物。

 

马绍祥今日启程往北京前在机场会见传媒,表示根据《建筑物条例》,业主清拆或改建均须事先获得屋宇署建筑事务监督批准,暂时该署仍未收到任何拆卸工程申请。当局正积极联络业主,通知对方有关规定。

 

他指,红楼2009年被评为一级历史建筑,文物保育专员和古物古迹办事处职员会联络业主,商讨是否能以其他方式保留红楼。

 

马绍祥又说,若一级历史建筑需要法定保护,当局会即时跟进,包括将建筑物列为暂定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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