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旅游业及消费权益(只有中文)

01.08.2018  15:27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今日(七月三十一日)出席第十八届「消费权益新闻报道奖」颁奖礼暨午餐会后,就旅游业及消费权益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记者:想跟进我们昨日一个关于「L签」(团队旅游签注)的报道,一些内地非自由行城市的旅客,本来应以团队旅游签注来港,但发现他们可以自己单人过关来港旅行,是否变相放宽了全国自由行?还是「L签」安排有漏洞?特区政府是否知悉此事?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看到旅游事务署昨日已回应事件,我们的政策没有改变,我们亦会向内地反映有关情况。我们一直留意旅游数字,正如我以往所说,我们追求的不是数字的多少,我们会留意从内地或其他地方来港旅客的情况。   

   或者我谈谈今日的主题消费权益。消费权益是香港一个很重要、市民心中很着紧的事情。除了透过消费者委员会的工作,政府在过去一年,就一些重要的消费权益(事宜),下了决心透过立法去做工作。简单来说,在未来十二个月,我们希望进行三项主要的立法工作。一项是《旅游业条例草案》,经过超过一年的审议,我们希望在暑假复会后,立法会能够恢复二读、三读通过,这能够大大提升对整体旅游业的监管及旅客的保障。   

   另外两项重要的新法案,亦是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一项是有关设立冷静期,我们早前说过,就美容和健身行业,我们会向立法会建议一个立法框架,透过订立冷静期,令消费者可以在签署了购买美容或健身产品(合约的)情况下,在指定限期内,经深思熟虑后可以退还。这工作要分两部分去做,一部分是希望在年底推出大致的立法框架,并就框架向立法会及公众作广泛谘询。除了保障消费者外,亦要考虑业界的运作情况,就冷静期长短及具体方法,我们都要谘询业界及普罗市民。如能得到共识,我们希望在未来一年便将具体草案提交立法会。   

   另一项是人对人电话促销,我们会在年底将法案框架提交立法会。这两部分,即人对人电话促销及冷静期的法例框架,我们都希望能在现届立法会,即是在未来两年多内可以进行立法,然后成为香港保障消费者的一个重要法律基础。   

记者:我想谈谈短途地区旅客,最近见到东南亚地方的旅客方面,因为台湾、南韩和日本的竞争,有影响来港旅客的情况。会否担心未来这情况会影响我们?如何吸引东南亚旅客来港?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随着多项重要基建先后落成,包括港珠澳大桥及高铁通车,我们周边地方的旅客可能会多点来香港,利用香港作「一程多站」的中长线旅客亦会增加。我们希望这个双向发展,能令一些中长线旅客以香港作为中心,另外再转到区内的其他城市旅游,我们会留意这方面的情况。我们亦要做好本港的旅游基建,增加本地的吸引力。我们看到未来数年的酒店房间数目会增加,这有助于旅客以香港作为基地,然后再转到附近城市。谢谢。

2018年7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