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俊霖因无牌经营期货合约业务被裁定罪名成立

17.06.2015  19:25



劳俊霖(男)因在未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牌的情况下,经营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的业务,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注1)。

劳承认控罪,被法院罚款7,500元,及被命令须向证监会缴付调查费。

法院裁定,于2013年5月至8月期间,劳以“Cat Sir”或“Trader Cat”的名称,向已付款加入他于Facebook及LINE(一个智能电话应用程式)设立的私人讨论群组的订户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订户须支付3,750元的费用,以取览该等私人讨论群组三个月。

证监会提醒投资者,为保障自身利益,切勿透过无牌商号或无牌人士进行交易。不论透过何种媒介,任何人如就证券及期货提供意见,必须向证监会领牌。投资者可在证监会网站( www.sfc.hk )查核有关商号或人士是否证监会持牌人。

备注:

  1. 劳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14条被裁定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