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开批评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李志涛及董江文违反《收购守则》

15.12.2016  05:03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公开批评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西证国际投资)、李志涛及董江文(注1),在一项要约完结后六个月内按高于要约价的价格收购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证国际证券)的股份,违反了《收购守则》规则31.3(注2)。

2015年1月6日,西证国际投资提出一项无条件强制性现金全面要约,以每股0.58元的价格收购西证国际证券的股份(注3)。该项要约已于2015年1月27日结束。 西证国际投资在2015年7月9及10日作出了一连串场内收购,按介乎每股0.59元至1.01元不等的价格,合共收购了10,466,000股西证国际证券的股份。

西证国际投资、李和董表示有关违规行为并非蓄意,但承认他们违反了《收购守则》规则31.3,及同意现时针对他们而采取的纪律处分行动。

执行人员的声明及《收购守则》的有关条文可于证监会网站 〈上市及收购事宜 - 收购合并事宜 - 执行人员的决定及声明〉 一栏取览。

备注:

  1. 西证国际投资由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间于上海上市,并最终由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公司。于有关时期,李及董皆受雇于该公司。
  2. 收购守则》规则31.3规定,除非收购执行人员(即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或获其转授权力的人士)同意,否则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均不可在要约期完结后六个月内以高于要约价的价格购买股份。
  3. 西证国际证券(前称敦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现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