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八题: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

20.06.2019  04:40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姚思荣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为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内的旅游交流和合作,香港特区政府与其他十个大湾区城市的旅游部门于二○一七年十二月成立了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联合会),并签订了《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协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联合会的目标、宗旨和工作时间表,以及各会员城市之间的合作模式和分工为何;

(二)联合会自成立以来,为发展及推广大湾区旅游而进行的工作涉及的开支,以及工作的成效为何;及

(三)联合会的未来工作重点为何;香港特区政府负责当中哪些具体工作,以及会就该等工作投入多少人手及财政资源?

答覆:

主席: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联合会)于二○一七年十二月成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九个内地城市的旅游部门组成,指导单位及秘书处分别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及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会首次年度会议于二○一八年四月在广州举行。特区政府一直积极以联合会作为平台,深化与大湾区其他城市的旅游交流和推广,以及加强市场规管等方面的合作。

  有见今年二月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支持香港成为国际城市旅游枢纽及「一程多站」示范核心区,建设多元旅游平台,特区政府将积极把握有关机遇,推动大湾区内整体旅游发展,达致互利共赢。

  为此,旅游事务专员作为联合会第二次年度会议的轮值主席,已于二○一九年六月十二日在本港主持联合会第二次年度会议,与澳门特区及大湾区九个内地城市的旅游部门商讨进一步加强在旅游的多方面合作,包括为海外旅客在大湾区内通行争取更多便利、加强市场监管及宣传推广合作、支援业界开发更多「一程多站」旅游产品等。

  联合会相关工作由旅游事务署负责,有关人手及支出已纳入该署编制及拨款内,难以分开量化。

2019年6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