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职员涉不当收款被捕

11.07.2016  23:41
海关今日在九龙湾拘捕两名健身中心管理人员,他们涉嫌接受消费者付款后未能提供相关服务,违反《商品说明条例》。

 

海关早前接获一间健身中心会员多宗投诉,指健身中心未能为已购买健身会籍及私人教练课程的会员提供相关服务。

 

经调查后,海关人员拘捕一男一女,年龄57和45岁,分别为健身中心公司秘书和管理人员,两人正保释候查。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商户在接受付款时,意图不供应有关产品或意图供应与有关产品有重大分别的产品,或没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时间内供应有关产品,即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50万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怀疑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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