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非成是 果断执法

31.07.2016  18:35
本港巿区发展十分密集,除了高楼大厦林立,在许多人流如鲫的大街小巷中也经常密密麻麻地挂满各种各样的招牌。这些招牌当中不少属违例构建,并且已累积存在一段时间。为保障公众安全,我们正采取多管齐下策略,透过执法、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和检核计划,逐步纠正现存违例招牌问题。

 

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规定,竖设招牌属于建筑工程。在2010年12月及2013年9月,政府分别实施了「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及「违例招牌检核计划」,让招牌拥有人可透过简易的程序委任建筑专业人士和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进行竖设小型招牌的工程,或在进行安全检查后继续使用现存的违例招牌。这些安排是希望便利商户合法地竖设招牌,以及给予现存违例招牌拥有人合理机会自行纠正问题,以保障公众安全。

 

与此同时,屋宇署有必要对没参与「检核计划」的违例招牌,从严执法。2014 年5 月,署方以深水埗福荣街某路段为试点,展开大规模行动,就117 个违例招牌发出清拆令,及就18 个弃置及危险招牌发出「拆除危险构筑物通知」。2015 年,有关大规模执法行动扩展至上环永乐街、铜锣湾渣甸街、油麻地砵兰街、深水埗大南街及九龙城南角道部分路段,并就432个违例招牌发出清拆令及就44个弃置及危险招牌发出「拆除危险构筑物通知」。截至今年6月,上述的违例、弃置及危险招牌已有195个被检核或拆除。今年,将再有六条街道的部份路段被纳入大规模执法行动,包括湾仔谭臣道、北角七姊妹道、佐敦庙街、旺角砵兰街、荃湾川龙街及上水新发街。

 

此外,屋宇署正针对一些严重违规的超大型招牌,采取更迅速、更大力度的执法。过去,除了一些有即时危险、结构不稳的招牌屋宇署会即时派承建商拆除外,对于其他违例招牌,屋宇署一般会先发出清拆令,要求招牌拥有人自行拆除。然而,有见于一些严重违规的超大型招牌对公众安全构成很高的风险,屋宇署近月积极按《建筑物条例》第24B条,向法庭申请优先拆卸令,务求尽快取缔该些招牌,以确保公众安全。在过去的三个月,署方已成功向法庭申请六张优先拆卸令,拆除六个严重违规的超大型招牌,并向招牌拥有人收回工程费和附加费。

 

对于做生意的商户而言,希望竖设招牌以作宣传是可以理解。然而,这不代表可以因此而罔顾公众安全,或为不守法的行为寻找借口。正如早前我在随笔中提及的工厦违契/违法用途和寮屋违规扩建等问题,我们正努力逐步纠正这些长期以来「习非成是」的现象,包括优先处理有处所领有消防处发出的制造及/或贮存危险品牌照的工厦内容易招来公众出入的违契用途、加强打击工厦劏房,以及不再酌情容许纠正新的寮屋扩建。每次我们提出这些措施,或许都会对一些人造成「不便」,政府有时也会因此被批评为「矫枉过正」。然而,在考虑到公众利益和安全的大前提下,即使面对这些批评,我们也需坚定地朝正确方向走,逐步匡正这些积存已久的问题,否则日后只会更积重难返,希望公众能理解和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以上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7月31日在网志发表的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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