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法庭驳回Citron Research的Andrew Left的上诉许可申请

13.01.2017  19:37



上诉法庭驳回Andrew Left(男)针对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审裁处)就事实问题所作的裁定而提出的上诉许可申请(注1及2)。

上诉法庭指,Left的申请逾期提出,但即使该申请是在期限内提出,也没有合理的成功机会,并且毫无理据。

2016年8月26日,审裁处裁定Left在2012年6月发表关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研究报告时,干犯了《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披露虚假及/或具误导性的资料以诱使他人进行交易的市场失当行为。

审裁处早前裁定Left知悉研究报告内的指控具有在重大事实陈述方面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风险,而如此重大的风险被忽略是不合理的。上诉法庭拒绝接纳Left指有关裁定没有证据基础的说法。

Left又指审裁处在裁定他定必知悉其分析和逻辑是需要会计规例和准则的专业知识时犯了错误,但上诉法庭同样拒绝接纳其说法。

Left被命令须支付证监会的讼费。

备注:

  1. 有关审裁处研讯程序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证监会 2014年12月22日2015年3月19日2015年11月2日2016年8月26日2016年10月20日 的新闻稿。
  2. Left亦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66(1)(a)条,针对审裁处就法律问题所作的裁定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此事将由上诉法庭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