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场非法排放禽畜废物判罚四万

11.01.2017  05:02
元朗一鸡场场主非法排放禽畜废物,粉岭裁判法院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罚款四万元。

 

去年6月,环境保护署人员发现位于大江埔的鸡场利用隐蔽管道,将禽畜废物非法排入附近河流,严重污染锦田河水质。署方搜集证据,根据《废物处置条例》检控场主。

 

该署提醒禽畜业界妥善处置禽畜废物,并善用免费固体禽畜废物收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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