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终身禁止周幸如及周俊彦重投业界
07.09.2016 20:07
本文来源: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终身禁止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两名前雇员周幸如(女)及周俊彦(男)重投业界。两人于较早时被判刑事罪名成立(注1及2)。
在关键时间,周幸如及周俊彦的职责均为销售及推广汇丰的投资产品,且互相认识。区域法院裁定,他们在2012年及2014年假称若干汇丰客户已同意认购单位信讬基金。由于汇丰相信他们已向该等客户销售有关单位信讬基金,遂在处理认购指示后向他们发放销售佣金,惟事实并非如此(注3)。
区域法院亦裁定,周幸如在达到销售佣金上限后把客户转介给周俊彦,让他可赚取更多销售佣金。周幸如其后向周俊彦索取客户转介报酬,周俊彦向周幸如提供了100,000元。
鉴于周幸如及周俊彦被定罪,证监会认为他们并非获发牌或注册进行受规管活动的适当人选。
完
备注:
- 周幸如(前称爱新觉罗札蓉)及周俊彦曾是受聘于汇丰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有关人士。周幸如及周俊彦现时没有名列于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纪录册,亦并非证监会持牌人。
- 2016年2月23日,周幸如被判定两项《盗窃罪条例》下的欺诈罪名成立,被判处监禁12个月。周俊彦被判定两项《盗窃罪条例》下的欺诈罪名及一项《防止贿赂条例》下的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被判处监禁18个月。
- 请参阅载于司法机构网站( www.judiciary.gov.hk )的判刑理由(案件编号DCCC 130/2015)。
本文来源: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07.09.2016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