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 子 因 未 经 注 册 作 中 医 执 业 被 裁 定 罪 成
一 名 4 1 岁 女 子 因 未 经 注 册 作 中 医 执 业 被 裁 定 罪 名 成 立 , 今 日 ( 十 二 月 二 十 三 日 ) 于 东 区 裁 判 法 院 被 判 处 感 化 1 2 个 月 。
警 方 及 卫 生 署 于 五 月 十 二 日 采 取 联 合 行 动 , 突 击 搜 查 位 于 铜 锣 湾 渣 甸 街 2 3 号 的 一 间 美 容 中 心 。 调 查 发 现 该 名 女 子 于 该 处 所 提 供 「 泥 灸 」 疗 程 , 涉 嫌 未 经 注 册 作 中 医 执 业 而 被 检 控 。
卫 生 署 发 言 人 表 示 : 「 『 泥 灸 』 疗 程 如 运 用 传 统 中 医 药 学 的 理 论 , 可 被 视 为 中 医 治 疗 方 法 的 一 种 。 相 关 疗 程 透 过 热 药 泥 贴 敷 于 人 体 部 位 , 借 助 热 力 及 药 力 , 以 达 致 温 经 通 络 和 止 痛 等 作 用 。 若 操 作 不 当 , 可 导 致 灼 伤 及 感 染 。 」
发 言 人 表 示 : 「 署 方 一 直 非 常 关 注 有 部 分 美 容 业 界 非 法 作 中 医 执 业 , 对 市 民 健 康 构 成 潜 在 的 风 险 及 可 能 引 起 的 并 发 症 。 」
根 据 《 中 医 药 条 例 》 ( 第 5 4 9 章 ) 第 1 0 8 条 , 任 何 人 如 非 注 册 中 医 或 表 列 中 医 而 在 香 港 作 中 医 执 业 属 刑 事 罪 行 , 一 经 定 罪 , 可 处 罚 款 1 0 0 , 0 0 0 元 及 监 禁 三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