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冀泛民议员回心转意

15.06.2015  09:46
为落实普选行政长官,特区政府已向立法会提交修改《基本法》附件一的议案,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将会在本星期三的立法会会议上动议通过该议案,预计可于本星期内完成辩论并付诸表决。立法会41位建制派议员已公开表示支持政府提出的方案,方案能否得到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让全港500万合资格选民能够以「一人一票」方式选出下一任行政长官,系于立法会泛民议员的一念之间。

 

我曾经公开说过,政改是我公务生涯中最具挑战性的工作。事实上,处理政改不单是一项公务,更是一份为香港政治体制开创历史的使命感。自从行政长官于2013年10月宣布成立由我领导的政改谘询专责小组(专责小组)以来,推动政改一直都是我放在首位的工作。在这20个月以来,我出席了124场谘询会及论坛、约20次落区进行宣传,也先后约100次会见传媒回应有关政改的提问,其他与立法会议员、专业团体和学者的会面更是不计其数。我和其他官员「瞓身」参与政改工作,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把选票送到全港500万合资格选民手上,让大家可以由2017年起以「一人一票」方式选出行政长官。

 

从回归以来的政改工作可见,推动民主发展是一条崎岖道路,难度极高,特区政府尝过成功和失败,记忆犹新。在过去20个月里,尽管专责小组多番努力,都无法说服部分泛民议员和某些政团,政改必须建基于《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偏离这个清晰的法律基础,普选只会是「镜花水月」,难以实现。今天的情况着实令人担心。

 

我在1980年加入政府,从事公务已35年,在不同工作岗位上认识各党派的立法会议员。从我和一众议员多年来的交往,我真诚地相信,我们都是为香港的未来而努力。我宣誓任职主要官员时,和立法会议员宣誓就任时一样,都承诺会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纵然官员与议员的角色不同,大家对一些政策或事件的立场有时甚至是「南辕北辙」,但出发点都应是为全港市民着想。我亦时刻铭记,制定任何公共政策,必须以全港市民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和福祉为依归。

 

放在我们面前的行政长官普选方案,就正正是一套以同时符合国家和香港整体及长远利益为依归的方案。它完全符合《基本法》和去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8‧31决定》)的有关规定,符合特区政治体制设计的原则,并用好了《决定》提供的空间,设计出一套公开、公平、公正及具竞争性的行政长官普选制度。这个方案既能回应社会各界人士要求如期落实普选行政长官的强烈诉求,亦能在众多不同的意见中取得平衡,切合香港现时的实际情况,让普选行政长官的目标得以落实。方案内有以下三个民主、开放的元素,特别值得注意:

 

入闸门槛低  利更多竞争:我们建议采纳比现时低的推荐人数下限,并首次引入推荐人数上限,即有志成为行政长官参选人须获得不少于120名但不多于240名提名委员会委员联合推荐,制度上可容许最少有五个和最多10个参选名额,为争取提名过程提供更多选择,从而提高竞争性;

 

投二至N票  利公平竞争:提名委员会委员可完全按照参选人的理念、政纲及表现去考虑是否支持所有参选人,不用因为他手上的票数有限而要作出取舍。参选人因而可以有更大空间去争取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支持,而提名委员会委员亦有更大空间支持心仪的参选人;以及

 

提委投暗票  利自由选择:由于提名委员会委员无需公开他们的投票取向,他们可在免受任何压力的情况下,凭其自由意志提名他们认为值得支持的参选人。

 

这个普选方案是合宪、合法、合情、合理的,而且是公开、公平、公正、具有竞争性的,值得向社会推介。相对于目前由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去选出行政长官,现时政府提出的方案肯定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若然立法会否决方案,香港政制发展只能原地踏步,要达至普选行政长官这目标和随后可普选立法会所有议员的目标将遥遥无期。

 

在政改的讨论中,泛民议员重复得最多的其中一项「否决理据」,就是担心通过方案后,日后就没有改善的空间,即他们所谓的「袋一世」。我希望在此再次重申:《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的《解释》已清楚提供可启动进一步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法律基础及程序,因此根本不存在「袋一世」的问题。至于是否有需要进行修改及启动相关修改程序,将按上述的程序,由当任行政长官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作出考虑。

 

另一个常常使用的「否决理据」,就是特区政府没有如实将香港市民(特别是泛民议员)对政改的意见及诉求向中央反映,所以一切应该推倒重来。我再次郑重指出,行政长官及专责小组在去年7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已如实反映我们在谘询期间收到的意见,所有收到的书面意见亦已原文收录在专责小组报告的附录内。此外,特区政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8‧31决定》前,亦先后四次安排包括泛民议员在内的全体立法会议员与中央负责政改的官员会面(包括去年3月由我主持的早餐会、4月的上海之行、7月在政府总部与中联办主任会面及8月的深圳座谈会),让议员直接向中央官员表达意见。因此,任何对特区政府「蒙骗中央」的指控根本不成立。

 

各位泛民议员,在立法会会议厅内,你们坐在政府官员的对面,但「对坐」不等于「对立」。我们在不少社会民生议题上都可以在激辩之后达致共识,令利民政策可以顺利执行。在政改的问题上,虽然我们对落实行政长官普选的具体安排未必有一致的看法,但这并不代表我们今天必然要处于对立面。既然大家都是为香港的民主发展而努力,我希望大家可放下成见,朝着这共同目标迈进,不要放弃通过方案的机会,不要让2017年「一人一票」选出行政长官的梦想幻灭。

 

虽然泛民议员已多次公开表明会捆绑投票,否决任何根据《8‧31决定》框架提出的方案,但我想再次恳切呼吁泛民议员三思。多项民意调查显示,支持通过方案的受访者多于反对的数目,民意倾向非常清晰。我衷心希望在方案表决时,你们可以按多数民意,投下支持普选行政长官方案的重要一票。

 

现在是香港民主发展的关键时刻。我固然担心社会上会否因应政改即将表决而再次出现激烈的抗争行动,但我更担心的是政改方案若然被否决,香港的民主发展将停滞不前,社会及议会继续内耗,最终受害的将会是全港市民。作为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香港人,想到这情况,怎可以无动于衷?我希望泛民议员能权衡个中利害,为了让全港500万合资格选民可手握一票,为了让香港的民主发展踏出历史性的一步,请拿出政治勇气,作出明智抉择,通过普选行政长官方案。 

 

(以上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6月15日在报章上发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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