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七题:决策局及政府部门内的资讯科技支援服务

15.04.2015  20:15

          以下为今日(四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莫乃光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文件显示,随着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把资讯科技支援服务下放予各政府部门,各部门须自行负责本身的资讯科技支援工作。部分决策局及政府部门(局/部门)设有资讯科技管理组(管理组),负责协助该等局/部门策划丶管理和统筹资讯科技工作丶制订资讯科技政策丶开发资讯科技系统丶进行资讯科技系统的维修保养及提供技术和系统运作支援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各局/部门辖下的管理组的下列资料,并按局/部门以表列出该等资料:
(i)资讯科技专业人员数目丶
(ii)组织架构图,以及公务员和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的人数丶
(iii)工作范围丶
(iv)按职级丶其职位是否常额职位及招募途径(包括内部晋升丶内部调任丶公开招聘)划分的人员的数目和主要职责,以及当中的首长级人员数目丶
(v)过去三年每年的薪酬开支和职位数目,及
(vi)现时负责的大型资讯科技计划,以及该等计划的内容及人手编配状况;

(二)各局/部门辖下的管理组的主管的下列资料,并按局/部门以表列出该等资料:
(i)职级,以及是否属单一职级职系丶
(ii)招募途径(包括内部晋升丶由内部或由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调任丶公开招聘)丶
(iii)雇员合约的性质(属公务员合约或非公务员合约)丶
(iv)持有的资讯科技相关资格,及
(v)其职位是否常额职位;

(三)各局/部门以何准则厘定管理组的编制;有否机制检视各局/部门的资讯科技应用需求,以及其管理组的组织架构丶人手编制及工作成效,并按需要向其增拨资源和人手;如有,详情为何;及

(四)未来三年,有否计划向个别局/部门提供额外资源(例如人手),以应付即将推行的资讯科技计划;如有,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的资讯科技政策,是要充分利用及广泛使用资讯科技,以提升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素,并为政府政策局及部门(局/部门)带来成本效益,让市民及商界得以充分发挥资讯社会的潜能。大部分局/部门已成立资讯科技管理组(管理组),推动各局/部门在内部运作和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善用资讯科技。就问题的四个部分,我的回覆如下∶

(一)已成立的六十一个管理组的成员丶规模及组织架构各有不同,要视乎其资讯科技工作范畴的规模及复杂程度丶应用资讯科技的状况丶服务需求的性质和外判资讯科技服务的程度而定。就已成立管理组的局/部门∶

(i)管理组的资讯科技专业人员数目载列於附件一。

(ii)管理组的公务员及非公务员合约雇员数目载列於附件一。我们没有各管理组的组织架构图。

(iii)管理组的主要职能一般包括:
(a)制订资讯科技计划及时间表,以配合政策目标;
(b)就资讯科技的需求及资源分配事宜订定优先次序;
(c)适当采用内部资源/外判服务,以安排提供资讯科技解决方案;
(d)参与政府的跨部门系统的开发工作;以及
(e)就涉及各局/部门的资讯科技事宜与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资科办)联系,当中包括资讯科技标准丶资讯科技中央服务丶资讯科技保安政策及指引,以及政府资讯科技专业人员的专业发展。

(iv)就由资科办负责职系管理的系统分析/程序编制主任职系及电脑操作员职系而言,现时除入职职级(即二级系统分析/程序编制主任及二级电脑操作员)职位会通过招聘填补外,所有较高职级职位皆由内部晋升填补。管理组的系统分析/程序编制主任及电脑操作员职系人员数目载於附件一,而他们的主要职责载於附件二。管理组的首长级人员数目载列於附件一。

(v)我们没有备存过去三年各个管理组的整体薪酬开支及职位数目资料。

(vi)各局/部门进行的大型资讯科技计划及该等计划的人手编配状况载列於附件三。

(二)鉴於各局/部门的业务及资讯科技策略有一定的相互影响,管理组由高级人员担任主管,以策导和推动采用资讯科技,切合资讯科技在有关局/部门的需要。就已成立管理组的局/部门∶

(i)管理组主管的职级会配合有关局/部门的资讯科技工作范畴及资讯科技外判服务的程度,详情载於附件一。

(ii)管理组主管职位会视乎有关职位是由系统分析/程序编制主任职系或其他职系人员担任,经由资科办或有关局/部门安排填补。

(iii)管理组主管大多为公务员,详情载於附件一。

(iv)属系统分析/程序编制主任职系人员的管理组主管一般持有资讯科技学位或同等学历,或在资讯科技范畴具备一定经验。属其他职系人员的管理组主管则在有关局/部门业务范畴具备丰富知识,并熟知如何利用资讯科技配合政策目标和部门的需要。

(v)管理组主管职位大多为常额编制人员,详情载於附件一。

(三)各局/部门的管理组负责该局/部门的资讯科技规划丶管理丶推行及运作,并负责监督和协调该局/部门整个资讯科技工作范畴内所有资讯科技活动。管理组的成员及规模会因应资讯科技工作范畴及外判资讯科技服务的程度而有所不同。各局/部门会就辖下管理组的架构及成员谘询资科办,并在有需要时与之进行检讨,以确保管理组有能力及人手履行其使命。

(四)各局/部门可在每年的资源分配工作中申请增拨资源扩展其管理组的规模,以应付即将推行的新工作。为增加管理组的人手,各局/部门亦可考虑聘用额外的合约资讯科技专业人员,以应付其资讯科技服务需求。

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5分

附表一
附表二
附表三